吹奏台灣獨立樂章的老樂師—政治受難者陳深景的故事

譜奏台灣曲 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

陳深景,1942年出生於景美、深坑一帶,原名陳武雄,因為同姓名的親戚很多,父親就以出生地改名為陳深景。母親早世,由慈愛的後母照顧長大。青春期一頭栽入音樂世界,並成為專業樂師全國巡演。

1972年受邀至美國表演時,巧遇臺獨聯盟陳隆志與隆豐兄弟而喚起政治意識,再觀察美國當時民主方式的總統選舉,加深推動台灣獨立的思想。回台後,利用夜晚到處灑放蓋著「台灣獨立」印章的傳單以散播台獨思惟。

1974年5月12日被捕入獄後,歷經所有刑求仍不屈服。12天後父親過世卻未獲告知,及至1975年二條一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後允許通信,才由與太太第一次面會時得知,也才得悉情治單位無恥謊騙家屬之事。1986年10月30日因蔣中正過世減刑出獄,計服刑12年半。在綠島服刑時,仍苦中作樂創作歌曲娛人娛己,出獄後也以此謀生,並成為終身志業。

出獄後與獄友密切連繫,並參加各類聚會與活動。為了謀生,曾經營過川菜餐廳、卡拉ok,茶藝館,並在piano bar駐點演出,也做過房地產買賣。現在呈半退休態,遇有晚會活動才出來。「但如果現在中國要來統一台灣,雖七老八十,一樣拿菜刀跟他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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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愛的後母

我叫陳深景,出生於1942年3月22日。我的父親、阿公是澎湖人,因為我出生時是日本時代,那時的名字叫做陳武雄,以前我父親都叫我武雄,タケオ(takeo),不過澎湖那邊的親戚叫做陳武雄的很多,這是菜市場名字。後來戰後,我父親就幫我改名字,因為是在景美、深坑出生的,所以改為陳深景。我父親與母親結婚後住在景美、深坑一帶,在那邊做生意,在日本時代就是公賣局的大盤商,到我三歲時,因為阿公在屏東,我們才搬到屏東。

搬到屏東的隔年四月,我的母親就過世了。那時在屏東,我父親開醬油工廠,母親過世之後,我的外婆與阿嬤都認為工廠不能沒有女主人,所以要求父親再娶。我父親是受過日本教育的,照理說不能接受再娶這種事,就算對長輩的這種要求也是用「很忙」、「沒空」去搪塞,結果父親竟然答應了,我也沒想到他有這麼開明的思想。我父親如果聽人說,哪裡有女生不錯,就會叫我阿嬤帶我去看。

那時七看八看,看了很久,我也不知道那時候是怎麼挑的,有的女生見面就拿錢與糖果給我。之後有人介紹一個女生,因為當時小孩穿褲子、衣服與皮帶常常歪一邊,不太整齊,見面的當時,這個女生就幫我把皮帶弄好、衣服整理好,所以後來阿嬷問我覺得這個女生如何,我就說這個好。之後,我爸爸就與這個女生結婚,可以說,我的第二個媽媽算是我挑選的。但是這個媽媽與我爸爸並沒有生小孩,到了我初中二年級時,他們不知為何離婚了。雖然離婚,但她還是都有請人注意我的一切,甚至我因為臺獨案件被抓時,尚未滿第十二天,我父親車禍過世,我媽媽還把我太太和小孩帶去臺中照顧。我出獄回來的第二年,她才過世。我曾跟我舅舅說過,我想帶母親回高雄祭拜,我舅舅卻說,因為我爸媽已經離婚這樣不太適合,因而作罷。這個媽媽沒生小孩,從小卻比親生的媽還疼惜我。

我的小學是讀屏東仁愛國小,比較靠南邊,後來我家工廠移到北區,所以四年級就轉學到屏師附小。那時轉學還要考試、上初中也要考試,我考上了屏東明正中學,也從那時起開始玩樂器。

音樂相伴的青春期

明正中學雖是初中卻有樂隊,當時初中有樂隊的很少,但大多都要初二、初三才能加入樂隊。樂隊練習時間都在放學之後,有一次我晚一點放學剛好看到樂隊在練習就跑過去看。我剛好有個鄰居在樂隊裡吹小喇叭,按照規定非樂隊成員不能碰樂器。在他們中間休息時間,我請求鄰居讓我試吹,他看教官不在就讓我吹。西式管樂器沒有練過的人是吹不出聲音的,但我那時還真吹得出聲音。接著他教我Do Re Mi要怎麼按,可能小孩子反應比較快,記憶力比較好,竟也吹得出來。可能我有這個興趣與天份,當時流行「星星知我心」,我馬上就可以吹得出來。結果教官聽到吹奏流行歌的聲音就從教室跑出來,我一看到教官馬上放下樂器跑掉了。隔天學校廣播說,一年級幾班某某人馬上到訓導處來。我一聽就知道慘了,心想這下子皮要繃緊了。到了訓導處後,主任就問:「昨天你有碰樂器嗎?」我說:「有。」他接著問:「你曾經學過嗎?」我說:「沒有。」他接著又說:「你騙我,沒學過會吹歌?」我是真的不會,他就叫我今天放學留下來加入樂隊。樂隊裡大多都初二、初三的學生,只有我是一年級。當時樂隊隊長是初三學生,他畢業後,我也升上二年級並當了樂隊隊長。

初中時,我參加救國團暑期戰鬥營的樂隊時,以小喇叭參加全國比賽得了第二名,獎品就是一支小喇叭,這是我擁有的第一支樂器。那時樂器只有臺灣岡山製造的駱駝牌,沒有外國進口的。

家裡本來反對我玩樂器,後來看我有興趣,也就由著我了。我父親是受日本教育的,一般受日本教育的長輩都是很堅持的,但我父親對我比較特別,他認為我對樂器有興趣,既然對醬油工廠沒興趣,留給我也沒用,因此我就走向音樂的道路了。初中與高中,我都在玩樂器,因為我很喜歡玩樂器。畢業後就加入樂隊,跟隨電影明星巡迴全臺宣導影片的登臺活動,全臺灣跑透透。

成為專業樂師

我當兵時在官田第八訓練中心,那邊有維維康樂隊,我進去後,新兵訓練也沒訓練過,都在康樂隊中,人家結訓,我也跟著結訓。結訓後我就被調到陸軍總部軍樂隊,那幾年學會了薩克斯風、伸縮喇叭等各項樂器。我當兵時都在軍樂隊,在總統府升降旗時演奏,一年輪一次兩個月,其餘都配合儀隊。那時有美國軍官來機場,或美援的坦克車移交等儀式,我們樂隊都會去接機及演奏。

高中時,就已經偶爾有人會找我去做一般的晚會,或是有樂團臨時缺樂手,也會調我去支援幾個月。學校畢業後,我主要是做電影隨片登臺,接著才是歌廳。

民國五十四年(1965年)左右,我剛退伍,那時舞廳、歌廳還比較少,樂師的工作比較多是在劇團、歌仔戲、電影隨片登臺這類,到後來歌舞團也出現了。我頭一個歌廳的工作,是在屏東的黑天鵝歌廳,後來才來高雄,金都樂府和藍寶石這幾家都有做過,也曾去臺南的藍天歌廳,在那當領班。之後在高雄皇后舞廳,在皇后舞廳之前,我也做過華后飯店,是專做美軍的。

1960年代,當樂師的工作機會很多,高雄很缺樂師,還從中部調人,舞廳找人還要先預付訂金,而且得預付酬勞,比方說我初一上班,當天就先領薪水,領到十五號,十六號再領到月底,以前都這樣。那時一個月的待遇,差不多是三千元至四千元之間,當時市政府科長的月薪才七百元,當時樂師的待遇很好。當時在中南部的樂師,工作幾乎都是以現場演奏的環境為主,不像現在,有名了還會出唱片。當時是已經有唱片業,但錄音室大多都在臺北,所以替灌錄唱片的歌手伴奏的工作,都是臺北的樂師在做。

除了在外面演奏之外,我在還沒坐牢前,也偶爾會教學生,但出獄之後就沒有了。主要是因為,學生如果完全不會,從基礎開始教,很累,如果有點根基,願意跟著我們的樂團一起玩,那我還是會教。但是現在的人,願意像我們以前那樣完全為了興趣而玩樂器的,也比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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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表演 意外接觸臺獨思想

我在華后飯店工作時,李棠華雜技團要出國表演,頭一站是去香港,之後要去美國,要調樂師,需要三名鼓手,還有四名演奏其他樂器的樂師,他們總共需要七人,算月薪的。因為電視臺也在找樂師,我就問我父親,是去電視臺還是出國比較好呢?我父親是告訴我,如果想要平平安安就去電視臺,但如果想增長見聞,應該選擇國外。因為自己本身有那個技術,要去電視臺,將來機會很多,也很簡單,但要出國遊玩,又不用自己花錢,機會難得。

我們在民國六十一年(1972年)先到香港,四月、五月才去美國,那時樂隊只剩下四人,不足的都找在地臨時的樂師。1970年代,臺灣的電視臺老三臺都已經出現了,那時本來中視要叫我去,只是因為那時還不能以觀光旅遊的名義出國,得要是商業考察才可以出國,一般人沒辦法出國。李棠華跟蔣經國感情好到就像兩兄弟一樣,跟著他們,才有機會可以出國。

民國六十一年去美國表演的時候,有次在紐約,因為在表演前很無聊,我們把樂器準備好之後,就到外面閒晃,剛好遇到兩個人看著李棠華雜技團表演的海報,邊說:「這是我們臺灣來的,都是豬仔,沒路用,別看了。」臺語的「豬仔」用在這時候就是指外省人。聽了之後我就說:「不對喔,我不是豬仔喔。」他們就問我是誰,我回答說是雜技團的樂隊領班,是臺灣人。他們知道後,就進去看李棠華雜技團的表演。表演結束,這兩人找到我,他們問我:「到美國有沒有四處走走?」我回說:「沒有,只去過表演場地附近的地方。」他們就說:「那明天帶你去什麼樂園參觀,再去看看自由女神。」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

那兩個人就是陳隆志、陳隆豐倆兄弟,在出去玩時,他們拿了一些書給我看,如《臺灣青年》這些。後來,我跟著雜技團到夏威夷住了差不多兩三個月,住在飯店,到要回臺灣時,我想了一想,覺得這些書不能帶回臺灣,如果帶回臺灣就慘了,就把書丟在床下。

因為在夏威夷待了兩三個月,跟飯店的服務人員已經熟識,後來要回臺灣了,在機場準備登機時,一個飯店女服務生說我的書忘記帶走,把書包好想送還給我,但她一開始找不到我,就跟團內的人說了這件事情,等找到我,我才跟她說這些是要丟掉的書。所以我後來出事,有可能就是團裡有人在機場發現我看過那些禁書,跟情治單位密告也說不一定,不然在美國接觸了些什麼人,我也沒對外說,我想會出事應該就是因為那包書的關係。

在出國前,我對臺灣政治的認識,可以說是完全一片空白。但我去到美國,當時美國總統尼克森正在選舉,我才看到美國竟然可以遊行罵總統,如果是在臺灣,早就沒命了。又加上看了陳氏兄弟給我的那些書,才開始想到:美國人想出國就出國,臺灣就不行;很多消息在國外看得到,在臺灣卻看不到。且臺灣發生的事情,臺灣不知道,美國這邊卻知道。像是湖口裝甲兵團兵變事件,外國報紙都有,臺灣內部卻沒人知道,民主開放的程度差那麼多。臺灣那時也說自己是民主國家,但其實根本就不是。那時回國後,跟父親說,若沒有出國走走,就像是井底之蛙,什麼都不知道。尤其看了陳氏兄弟傳遞給我的書之後,就覺得臺灣這樣被威權獨裁統治,完全沒有民主,臺灣人為國家付出的多,但應該享有的權利卻一點也沒有。

我就是因為隨團去美國表演,因緣際會下加入臺獨聯盟,陳隆志、陳隆豐他們除了將臺獨理念傳達給我之外,也有交給我一個圖章,要我回臺後想辦法將臺獨理念傳播出去。臺獨聯盟裡面也是有分的,陳隆志、陳隆豐他們對於臺獨運動的主張就是宣傳理念,至於張燦鍙他們則比較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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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墨水印章成鐵證

我被捕之後,在面對偵訊時,什麼都可以推掉,只有印章沒辦法找到藉口。那個印章是方形的,裡面一個三角一個圓圈,寫著臺灣獨立,差不多行動電話大小,三、四公分,木頭材質的印章,印的部分是橡膠做的。印章原本有個木頭握柄,回臺灣的時候,我把木頭握柄鋸掉,只留下印章的部分,藏在樂器裡帶回臺灣。那時推不掉是因為調查局問我,我說是自己刻的,且說忘記是哪裡刻的。他們就很生氣地說臺灣沒這種東西,因為這是一種不用印泥的自來墨印章,當時臺灣還沒有這種東西,沒有這種材料,就是這樣才無法推掉。我回到臺灣之後,有用這顆印章印在紙上,晚上騎車在街上灑,我只有蓋上那個印章,沒有多寫些什麼,因為用寫的會有筆跡,我都沒寫,只蓋印章。我自己當然知道在那個時代作這樣的事情很危險,會殺頭,但那時因為已經三十幾歲了,比較有理想。

台記號   1976台記號
*這是台灣獨立運動的標誌,有三層意義,它代表頭戴斗笠,長年受壓迫的台灣人民;它象徵台灣人民獨立自救以求當家作主的強烈願望及決心;它像滿弓上的箭頭,要射向蔣家統治集團的要害!它是蔣家的催命符。讓我們在島內各地隨時畫這個標誌吧!(出處〈我們的主張〉,《台獨》第55期,1976.9.28)

情治人員放線釣魚

我在1974年5月12日被捕,剛好是母親節,地點在真好味飯店。當天下午有人約我出去喝咖啡,結果那個人有問題。我那時在皇后舞廳上班,他常來約我出去,說是臺獨聯盟日本那邊的人叫他來與我接觸的。

在美國時,陳隆志、陳隆豐原本說要讓我認識一些同鄉會的人,但我說不要,因為越多人知道越不好做事情。我也沒與陳隆志直接聯繫,都是和他弟弟陳隆豐聯絡。所以日本怎麼可能會派人過來找我?那時我也不敢打國際電話去確認,這種對外聯絡的管道都有人在監聽,如果打國際電話講些反政府的內容,馬上就會出事。我覺得這人有問題,所以他問什麼,我都亂說。可能問不到什麼東西,所以最後一次約去真好味喝咖啡時,當場有四個人進來,自稱是調查站的。當時那個有問題的人表面也在演戲配合,假裝跟我一起被逮捕。這個人是本省人,叫做熊榮惠,可能不是真名。他告訴我他在做保齡球器材的生意,邀請我去他那邊走走,但我從未去過。因為我從一開始就覺得他有問題,所以就算他自己先說是臺獨聯盟的人,我也沒有表明自己有加入臺獨聯盟,因為當時有約好,在組織聯絡上不走橫線走縱線,我跟陳隆豐直接聯繫,沒有跟別人接觸。所以那個熊榮惠來舞廳找我,我才覺得怪怪的,因為美國與日本的聯繫並沒有很緊密,怎麼可能叫別人來找我。後來我出獄後,去美國找陳隆豐求證,他也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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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求加身 樣樣不少

我被抓後,被帶到現在高雄市議會旁的調查站,不到一小時,就用飛機送到臺北,但我不知道地點,那邊有大圍牆圍住。送到臺北後,審問兩三個月,可說是經過少林寺十八銅人的磨練,刑求、疲勞轟炸等樣樣不缺。那個時候在那邊被揍,掉了好幾顆牙齒,因為牙齒缺一顆,旁邊的也會崩掉,最後牙齒都掉光了,所以現在才有裝假牙。

審問他們都有錄音,可能也有攝影機。每次都是一組四個人,四小時後換人。四個人一組疲勞轟炸,問東問西,問你有沒有加入臺獨聯盟,也有人問加入臺獨聯盟有沒有宣誓。這是一個陷阱問題,因為說有,就是加入、說沒有也是有加入。他們還問說,你宣誓時是舉左手或右手,還是沒有舉手,宣誓時有沒有讀宣誓文?事實上當時加入臺獨聯盟並無宣誓,只有寫一些資料。所以這也都是陷阱題目,後來我就都不回應他們的問題,他們就繼續揍人。

後來又問我有沒吸收別人,問我有沒有比較常找的人,關係如何等等的問題。其中甚至也有我不認識的人,還有一些是政治人物。但那時坦白說,因為對政治沒什麼接觸,有些政治人物其實我也不知道是誰,他們問到政治人物時,我說不認識,他們就說我撒謊,這有頭有臉的政治人物我怎麼可能不認識,然後又是一頓揍。

刑求開始時,最基本的就是叫你雙手十指交叉垂直放在桌上,然後從上面用力往下壓。不要看這是個簡單的動作,你找人幫你試試看就知道,非常痛的。另外還有一招是叫你掌心向下手攤平放在桌上,然後他的手壓著原子筆,在你的手背上來回用力滾動。這也很簡單,沒經歷過的人自己拿支筆試試看就知道是什麼滋味。當然老虎凳也有,反正很多刑求的方式,現在回想起來,可能是因為那時候年紀輕,才受得住。他們會請抽煙,但是不讓喝水。我想說既然要這樣玩我就跟他們玩,就要求上廁所,然後利用上廁所的機會,用手捧些水龍頭的水起來喝。

被判無期徒刑是運氣好?

他們偵訊時想要逼我承認的那些人際關係,大都是無中生有,硬拗出來的,但也有少部分在偵訊中提到的人,是他們真的已經事先叫來問過,再拿口供來跟我比對,不過這些口供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屈打成招,我想從我自己被偵訊的例子,就可以看出個大概。

在臺北審問兩個多月,審問過後,送到景美看守所,判決也是在那邊,最後判決是二條一,無期徒刑。判決完回到押房,旁人問判刑多久,我回無期,他們都跟我說恭喜,這是因為當時被判無期已經要很高興了,因為被槍斃的很多,判無期有一條命留著,算是好運氣。我直接與美國臺獨聯盟有關,卻被判無期,所以他們還恭喜我。

無處不在的跟踪

我這個案子是一人成案,並沒有再牽涉到別人,當時我知道,如果要是咬出別人,自己就會更慘。在熊榮惠這個人出現後,我就有了最壞的盤算。我是自己加入的,如果還牽扯到其他人,就有可能成為組織,我就變成案頭。事實上我當時沒有吸收他人,因為有很多顧忌,沒很積極去宣傳,但在平常與人言談時,的確有談到美國民主等等。

熊榮惠這個人出現之後,我也有想過要跑路,我去屏東佳樂水的朋友那過一夜,我當時盤算準備偷渡出去。這個朋友跟政治無關,也是樂師,彈吉他的。住在他家那晚,整夜附近的狗都一直叫,我問我這個朋友,平常也會這樣嗎?他跟我說不會,我就知道我可能已經被跟蹤了。

發現被人跟蹤,我就知道要有最壞的打算了。在調查局被偵訊時,他們也有問我是不是準備偷渡?我本來答沒有,他們馬上回問,如果沒有要偷渡,為什麼會去佳樂水。由此可以知道,我當時的確已經被跟蹤。在被抓之前,我要是騎機車出去,無論到哪裡,都有被跟蹤的感覺。有很多事情在被抓前,都有不尋常的跡象,好像沒什麼,但就是感覺有人跟著。那時我騎著機車出去,有時候就會騎到別處再搭計程車,心裡想說這樣應該可以擺脫跟蹤。

那時差不多是新曆二、三月,要過舊曆年時,我先跟我太太說,萬一我出什麼事情要有所準備,她就說講這有的沒的幹嘛。後來調查局在審問時,也真的證實了我的懷疑,他們的確到處跟蹤我,被抓前每日的行蹤,他們都有紀錄。

無用的上訴只會加重刑期

在我被抓之前,有沒有其他牽涉臺獨聯盟而被抓的人,我也都不知道。那個時候,這種事情不是能夠讓你到處講的,有時甚至連家族內的人也不敢說,所以誰被抓走,根本很少人會知道。像我被抓,是過一禮拜後,家人才知道,剛開始等於是失蹤了。我們在被審問過程中,不能聯絡家人,剛到景美時也不能聯絡,要等到判刑確定後,才可以對外通郵。

收到判決書確定刑期罪名之後,有沒有想要上訴呢?其實想是大家都會想,畢竟理論上是多個機會。但裡面有經驗的人就會勸說不要上訴,上訴沒用。其實依照憲法,上訴不能加重刑期,但國民黨的軍法局不理這套。也有人說,一群人,比如我們三人,我是案頭,你是案腳,結果案頭判七年,案腳判十年,這樣當然不服;但上訴後,十年會變十五年;再上訴,就會變成無期徒刑。這樣你敢上訴嗎?所以裡面的人說,不要上訴,上訴的律師錢也是多花的,也不會有效,無期徒刑還有一個期待,總有一天會活著出去。不要去上訴變成判死刑,為了家裡的妻女,要有打算,不要上訴。所以那時判無期的,沒人敢上訴。

起訴後我也有請律師,花了幾萬塊。那個律師說,他是軍法官退休下來的,他說不管如何判決,你不需要上訴,這只是多花錢。他說:「你想看看,我不是不想賺你的錢,但你花再多錢也沒用。」因此這個律師說不需要花這個錢,他說都沒用,我當過軍法官,軍法官也是無可奈何。

判刑後,我申請做外役,到洗衣部去工作。有軍法官拿衣褲來熨,我就和他閒聊我的案情。他告訴我政治案件要怎麼判,上頭早已經決定好,軍法官無法改判,我不照著做,我也要進去。他還說,你家裡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家,不需要多花錢,司法制度都沒有用。法庭也只是形式,甚至那時還有判決書判了無期徒刑送上去,上面就批不行,這個要槍斃,因此而改判死刑的。這不是法官判決的,法官只是魁儡,後面的黑手是誰,哪個單位還是哪個人,詳細就不知道了,但後來知道有些判決書改判是蔣中正在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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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島創作歌曲解悶

判決後,在景美待不到一年就被送到綠島,因為裡面一個叫做蔡添壽的人從景美看守所逃出,導致當時刑期在十年以上的人都送去綠島,那時綠島監獄已經建好很久了。

在綠島的生活,就是早上上課,有時下午也要上課,上的是三民主義與國父思想等。我在綠島的時候,有在貝殼工廠做外役,那是因為剛好裡面有人刑期剩三年要送回土城仁教所,我才接手進去做。這種用貝殼做的手工藝品,可以賣給獄方的官兵,官兵會再拿出去外面賣。後來又去洗衣部。比較起來,我比較喜歡景美那邊的環境,因為在工廠,可以和一大堆人在一起。在綠島洗衣部,只有我跟徐文贊兩人,貝殼部也只有我帶三個人而已,人比較少,空間也較小。景美的洗衣部很大,大家可以跑來跑去,沒工作也可下棋、打籃球,在綠島就不行了。

在綠島時,關的監獄就是現在人權園區那個八卦形的建築,我在裡面曾遇過施明德、王幸男、黃華、林弘宣、楊金海,這些人是因為美麗島事件進去的,林弘宣跟施明德是美麗島中唯二兩個去綠島的。

在那裡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創作「綠島思想起」這首曲子的時候。當時是因為一位臺大學生賴溪河才有了這個靈感,他那時的精神狀況已經有問題,平常都沒洗澡,身體很臭。是難友在放封時,將他拖出來洗,才有洗澡。他不時會喃喃自語說:「我要飛回臺灣、我要飛回臺灣…。」聽了我有很深的感觸,才做了這首思想起:「像一隻純情的海鷗,向著故鄉飛翔」。

我在坐牢前的創作比較少,曾經有一首「當作沒有愛過我」,給包娜娜唱的,那是無意中的創作。在坐牢時的創作就比較多,在綠島和新店時的感觸,還有得知我父親過世時的心情,我就用音樂表達出來。

送到綠島時,我知道是無期徒刑,以前遇到一些事情會減刑,但政治犯、貪污犯不會減刑。那時在心理上有一個期待,就是希望國民黨倒,心想總是有那麼一天,所以大家身體要顧好,看能不能等到國民黨真得被推翻。所以在那邊有在開玩笑說,你會武術,以後可以作國防部長;我則是想做廢棄物回收,光是蔣中正的銅像,我全臺灣收一收就發財了。大家半開玩笑,自我調劑。這種想法現在聽起來是很阿Q,但那時候的情形就是這樣,不這麼想,日子很難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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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深景苦窯音樂專輯

惡質的謊騙 連父親過世都不給奔喪

我父親是在我被抓後十二天後過世的,當時他在屏東幫人家管理紅豆工廠,去萬丹看紅豆時發生車禍。我在監獄中發現難友中,人在監獄裡坐牢,家人在外面發生車禍過世的例子有不少,如王幸男的父親也是車禍。那時候父親已經知道我被抓了,對於這種事情,我也只能想說,我父親是因為擔心我,騎車無法精神集中才會出車禍,這樣想我心裡才比較過得去。

但這可以說是命運,也可以說是無頭公案。家裡有人被抓,就會有人出車禍。我是往好處去想,因為要追究也沒有辦法追究,是不是有人要報復、要警告,故意製造車禍,也無從追究。像林義雄那麼大的案子都無法處理了,像我們這種小案子,不太可能查出什麼。所以有時真的是無可奈何,很多無奈,有很多這種例子。以前有很多因為政治引起的謀殺案,有的做得比較漂亮、有的比較粗糙。有壓力硬要破案的,就找個線民來做替死鬼,追究起來知道真相又能如何呢?

我在被審問的時候,不知道父親已經過世的事情,是在判決之後,可以會面時才知道。那時是我太太頭一次來面會,本來夫妻隔那麼久沒有見面,我還想說她會好好關心我一下,沒想到我聽到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你知道嗎?爸爸過世了。」我一聽整個人就傻住了,我太太接著就罵我:「他們說要讓你回來拜,為什麼你要半路逃跑?」當時我真的是欲哭無淚,聽到我父親過世,整顆心都揪在一起,接著又莫名其妙被我太太說他們要讓我回去拜,我卻在半路逃跑,整個人就快崩潰了。我太太說,我忽然完全沒消沒息,也沒有回家。後來七問八問,才知道在調查局,我爸爸在我入獄十二天時過世,他們就一直在找我。去問調查局,他們先說不能透露,後來才說,出殯時會讓我回去。但事實上,我根本完全不知道父親過世的消息。我太太有一個表哥,到我家來幫忙辦理我父親的喪事,出殯時所有人都在等我,等到上山的時辰都過了,我還沒回來。表哥才跑去調查局問,調查局的人卻告訴表哥,本來是要讓我回家,但送到半路我卻逃跑,才又抓回去。這樣的謊他們也撒得出來,不讓我回去,實話實說就好了,卻這樣騙我家人,讓他們傻傻一直等。說到這件事情,讓我感觸很深。不讓人回家直接說就好了,竟然用騙的,什麼都騙,連這種事都騙。

我出獄回來時,表哥一見我面就罵,人家要讓你回來送殯,你竟然逃走。雖然我早已經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但聽到表哥這樣說我還是很生氣,連髒話都譙出來了,根本就沒這件事情,我也根本不知道,真的很惡質。我父親過世後,直到我知道時已經將近一整年,那時不能寫信、沒有電話,什麼都沒有。等了好久,等到第一次可以會面,就聽到我父親過世,我整個心揪在一起。接著又聽到調查局說謊整我的家人,又誣賴我逃跑,讓我整個當下簡直快崩潰、快抓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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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頭開始 勉勵撐起家計

我在1986年出獄,日期是十月三十日,總共關了十二年半,因為蔣中正過世的時候有減刑。

我回家後,所有東西都沒有了。太太為了生活,也已將我的樂器變賣了。我入獄後,我太太沒有收入,那時我丈人在做建築,土水包頭,他看我太太沒收入,就帶著她一起去做。但實際上一個女人家,做這種粗工也不適合,所以也只是在旁邊打打雜,沒什麼幫助。加上因為我坐政治牢的關係,我的小孩不管到哪間學校,都被老師點油作記號,我媽媽乾脆把我太太和三個小孩接到臺中去照顧。

出獄後,我原先是想出去工作,當時我太太與三個小孩都在楠梓生活,租的房子是木板蓋的,屋頂則是用鐵片搭的,整間房還沒有現在的客廳大,房間、客廳與廚房都擠在同一空間裡。我是有去找工作,但一般超過四十五歲,雇主聘用的意願就會比較低。那時候楠梓有一間公司要聘我去當課長,一個月兩萬元,我想這樣的薪水,三個小孩都還在念書,這樣要拼到什麼時候,所以就沒有去了。之後就先跟會,跟親戚借錢去買了薩克斯風,這支還在,也還在用,用一萬五買的,是外國中古貨,現在一支要十幾萬。

經過十幾年回來,不知道一些樂師與朋友在哪?從楠梓到高雄也有一段距離,我沒有機車之類的交通工具,如果搭巴士,一個小時才一班車,從楠梓到高雄,都找不到朋友,因此沒有門路。後來是跟我太太的叔叔去港口那邊拆船,一天有一千元工資。這是重勞力的工作,光是用來作業的工具,像是電鑽就很大一支,相當辛苦。後來才慢慢開始回到樂師這行,如果外面有樂隊缺人,我就去做。以前我是做歌廳、舞廳的,沒有在做喪事,但為了生活,還是得做。那時是有樂隊的缺就去做,沒缺的時候就去拆船,勉強把家庭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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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魂不散的情治人員 持續出獄後的迫害

那一段時間,覺得這樣的生活實在很累。剛好遇到一個樂師朋友,他在八德路有一間酒店要開幕,營業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到三點,我去演奏三小時,一個月薪水有兩萬六,這樣還不錯。所以那時如果白天有工作我就去做,晚上就固定在酒店演奏。做了一兩個月,老闆臨時說不要聘請樂隊了,我一聽就覺得很奇怪,因為酒店才剛開幕,如果生意不好,不請樂隊還有道理,但我們表演的反應很好,怎麼會不要樂隊?不過我們是領人家薪水的,人家說不請,我們也只能算了。

之後人家邀我去地下酒家演奏。以前叫作地下酒家,是因為沒有牌照,在那演奏就是那卡西。我問了那卡西的收入如何?他們說一天收入差不多六千元左右,算鐘頭計費,一節計四十五分鐘一千元;我們有七八個人一組,有時客人可能只叫一兩個人,所以價碼也不一定,總之記得那時候一個晚上大概平均有四千元左右,其實也不錯。但是經過一個多月,那卡西的工作又沒了,我自己一直很納悶。

之後有一個樂師在三多路那邊開了地下酒家,邀請我去演奏,我去了之後,大概經過一個月,老闆卻跟我說,這裡生意不好,要不然你暫時休息,我就說好。但我想生意不差啊!隔天,他來我家跟我說,他說在眾人面前,不想說太明,其實是有情治單位去找他,告訴他不可以用這個人,如果用這個人,他們就每天來臨檢,警察會來站崗,讓你生意沒辦法做。我1986年出獄,隔年已經解嚴了,但照常有這樣的情形,我聽了就很生氣。我說:「他們說,我們出獄回去後,他們會輔導就業;但不只沒有輔導,還拉我後腿。」結果我就想試試看,因為我懷疑這是怎麼回事,之後我就騎機車去旗山做那卡西。但還是一樣,一個月後老闆又是說我們生意不好,就解僱了。這些情治人員,你到哪裡就跟到哪裡,我太太知道後,就非常生氣。我們於是想,反正我出獄回來之後,工作上也存一點錢,我們就拼著自己做生意,在大同路那邊開餐廳,叫榮星川菜餐廳。

形勢逼迫人民成長 太太加入反對陣營

剛出獄回來時,因為忙於生活,並沒有和當時的黨外有接觸,而且因為是租房子住,沒辦法留地址,所以也沒有和在綠島的難友們聯絡。1987年我開川菜餐廳之後,生意還不錯。但我有一個考慮,因為做生意要有人脈,所以我才與黨外的朋友又連絡起來。

在開餐廳時,像黨外或政治受難者開會都會來我的餐廳辦。如果今天政治受難者晚上在樓上開會,樓下一定客滿,會有人來關切,像是就有服務生會跟我說:「有客人問,上面是開什麼會?」我一看,好像是情治單位的人,我就叫服務生不要理他們,我自己過去打招呼,問說:「是不是在問我們的服務生,樓上開什麼會,你有興趣想要了解的話,你們可以上去列席沒關係。」他就說沒有。一開始都這些人都好幾個一起來,像是同事,但後來會帶小孩或太太來,有的帶女朋友,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客人,總之每次開會,餐廳樓下一定客滿。

情治單位都知道什麼時候要開會,他們想要了解開會內容,都是這樣。因為這樣的關係,我也開始參加黨外活動。有一次,人權日的遊行活動,我們的路線以前是在勞工公園,預計從勞工公園走到市議會、舊的市政府,現在的歷史博物館那邊。我們那時開會只有四個人,要遊行那天,我特地照路線走了一次,市議會、市政府那邊都有鎮暴警察在那邊,我想他們已經知道消息。我們只有四個人開會,他們也知道這消息,後來我就到民生路那邊,因為之前我有叫幾個人騎機車去看情況,他們說,鎮暴警察還在。市政府、市議會都有,我說那樣去會有衝突,所以我們臨時改去民生路,舊的國民黨黨部那邊,去丟雞蛋,丟完就解散。

那時遊行是為了保障人權的訴求,是人權日的活動。過沒幾天,就有調查局的人來家裡,我的太太要趕他出去,但我說來就是客人,還是請他坐。他跟我說,回來後,為什麼不好好做生意,還跟人家搞這個。我太太說:「這是狗急跳牆,我本來阻止我丈夫參與政治,但是我們做到哪,你們逼到哪。被你們逼,我生意要做,如果不投入這個,客源要從哪裡來?人面要從哪裡來?這是你們逼的。」他就說:「不然你不要參與,如果你要做生意,要做黑的都沒關係,我們會擺平,只要不參與政治就好。」我太太馬上當面拒絕他。我太太本來不支持我參與政治,但因為這樣的經驗,她變得很支持,連她自己都加入民進黨。

那個時候,我開餐廳,後來也開茶藝館、也有卡拉ok,茶藝館在苓雅路與中華路那邊。卡拉ok兼coffee shop,店名叫「老伴」,剛開始做的時候,會遇到一些黑社會份子要找麻煩,但後來他們知道我的身份,都對我很客氣,還會交代其他人不可以來我這搗亂。有時他們經過,我還請他們進來喝杯咖啡。後來因為這間店與川菜餐廳有許多股東彼此之間意見不合,我又沒辦法兼顧想退出,結果大家就退股,川菜餐廳就因此關門了。「老伴」跟茶藝館則繼續營業。後來因為太累,也在不久後結束掉了。

那時開始流行piano bar,我就去演奏。最早只有一臺鋼琴,一個女生或男生在那裡自彈自唱,後來才加了薩克斯風進去。做了piano bar之後,收入非常好,我每天表演一個小時,一個月就有一萬五。從晚上八點到凌晨四點,總共八小時,我都到不同的piano bar演奏,一天八小時、一個月就差不多有十二萬;另外還有小費可拿。那時有一位楊老師彈鋼琴、(有時候我也會彈,但大部分是他彈)我吹薩克斯風,小費一個人有六千到八千元,算起來一個月三十幾萬,比做生意好。之後在景氣不好,我才不做piano bar,改做房地產買賣與房屋經銷。差不多是李登輝執政時,當時喊到房價一坪六萬元,但後來整個經濟不景氣,房地產也不好做了我才退下來,有晚會活動才出去。

難以求生存的在地演藝團體

我現在的樂團是五年前組起來的,成員都是以前的同事,因為有一些活動都叫臺北的人下來,高雄又不是沒人才,還被說是文化沙漠。其實以前電視臺有一些也是高雄上去的,我認為才藝要傳承下去,才組了這個團。

臺北花博時,高雄有三團上去表演,除了我們這團,還有城市芭蕾舞、高雄市交響樂團。但他們演奏一場,我們演奏了四場,總共兩天,包括下午與晚上共四場。國家劇院也曾邀請我們去表演,臺北觀光局有國際旅遊展也曾請我們演奏。然而高雄,我問過為什麼一些活動都邀請外縣市的,結果他們說,一些案子都被臺北傳播公司標到。我是覺得要用高雄在地的藝文團體比較好,我覺得有時候邀請外國交響樂團要花不少錢,這些錢可以讓十個團體表演半年。像這次文建會的夢想家,可以讓二十個團體表演一整年。要培育這些藝文團體要有起碼的經費,比如固定每個禮拜六或日,讓十個團體輪流在公園或愛河旁邊演出,最起碼可以帶動人潮來愛河邊聽音樂。我在加拿大溫哥華與多倫多看過,那邊公園都有在地的樂團與歌手在表演,這是政府支持的。

我今年都沒申請政府的補助計畫案,因為如果申請一個案子,我都要想辦法生錢,如果一個樂團五六個人,要申請計畫補助,政府也只補助三萬。但是我光樂團就有十六人以上,如加上歌手,我們一團要二十人,最少一個人兩千的酬勞,這部分就要四萬元。還要燈光、音響、舞臺,我每回演出還要寫一大堆計畫書,結束後還要寫結案報告書,所以我今年就沒申請了。人家有來邀請,但我不想做了,地方上的演藝團體要經營,非常困難。

家庭生活

我在二十七歲時結婚,還記得應該是民國五十八(1969年)年時,結婚那天正好是中秋節,還作大水災。我和我太太認識,是因為那時我在金都歌廳作,她是那裡的後臺主任,那時候不像現在有行動電話,工作的時候有人要找我,就是打電話到金都歌廳的後臺去,因為她是後臺主任,所以電話都是她在接,接到後來她煩了,就罵我:「一日到晚都是小姐找你的電話,你是到處追小姐嗎?」我們就是因為這樣才熟識起來,也算是冤家變親家。我太太的年紀比我小七歲,我們後來生了三個女兒。

我第一任太太,在我出獄回來後的第三年,在民族路與建工路騎摩托車車禍過世。那時,我在piano bar臨時有人包場加班,她與我女兒騎機車出去,本來我女兒是要給我太太載,但因為有同學要同行,所以後來是我太太自己騎一臺,我女兒和同學兩人騎一臺。到了建工路那邊,一個年輕人撞到我太太,她摔出去後頭衝撞到地面,三天就過世了。以前都沒有戴安全帽,她是綠燈後第一個過去,人家闖紅燈就撞到了,所以現在騎車遇到紅燈變綠燈時,我都先讓人家先過。我太太原本不贊成我參與政治,但後來也很熱衷於參與,也能諒解我被關的事情,坐牢的人,家裡會有很多事情非常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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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聊天,喜逢人生第二春

我現任的太太在十一年前認識,那時我女兒回娘家,我看她在上網,我罵她說,妳都已經結婚還在上聊天室,她說這很好玩,還叫我也試試看。本來電腦買來我只是把它當成打字機在用,她上網玩聊天室,我也覺得很新鮮,就自己摸索,之後我也在奇摩聊天室開了一個聊天室,取做「夕陽、彩色、人生」,網路上的暱稱叫做老頑童。那時都是晚上十點後,我才會去開這個聊天室,開這聊天室純粹是大家聊天,說些有的沒的,彼此沒有見面,大家什麼話都可以說。那時參加我這個聊天室的人,年齡大概是五十到六十歲,男的女的都在那邊聊天,那時還不少人,我在聊天室上面常常會說些笑話,讓大家開心。在聊天室裡面,有的人很喜歡網聚,見面聊一聊,我說不要,我都說:「如果你跟我見面,會嚇到,我可不要付收驚的費用。」越是這樣,她們越好奇。就有人說:「那我們約一個地方讓我偷看,如果我喜歡,我們再見面。」我說:「我不喜歡這樣,我為什麼要讓你先看,你喜歡才跟我見面,我不要。」我一直保持很神秘,那時也不喜歡亂牽線。

因為這個聊天室都是我在開,有時比較忙,晚上十一點才上線,就會被罵。有一次,我們臺獨聯盟在臺中開會,到了晚上,我去網咖上網開聊天室,那時已經超過平常我開聊天室的時間,我向大家道歉說:「今天這麼晚是因為到臺中開會。」聊天室裡有一個網友就說明天要來看我。我本來想說只是開開玩笑,後來還真的留手機約時間與地點,在那邊碰面。但我從未與網友見面,我也怕有問題,就聯絡一個臺中的網友,向他說明狀況,請他和我一起去,跟他說:「我明天幾點會去火車站,萬一有什麼事情這樣會比較有保障。」結果這個網友就連絡到我現在的太太一起來,說老頑童很難得要跟我們見面,約她一起來,因為這樣才認識現在這個太太。

當時在聊天室,我都叫她「北部壁虎」,我說南部壁虎會叫,北部的不會叫,濁水溪以北的壁虎不會叫,這是因為她進聊天室都不聊天,打字很慢,我會開玩笑說:「壁虎開個口吧。」那陣子之後,我與她會一起跟一些網友會面,到現在這些網友還有保持聯絡,因為那時網友比較單純。

當時我被捕,家人之中受到最大傷害的是小孩,因為她們無論到哪個地方,學校老師的態度都會有差別待遇,到了臺中也一樣如此。當時姚嘉文的太太周清玉組織了一個政治受難者關懷會,曾來找過我太太,因為美國那邊有捐一些錢要給她們,但我太太不敢和她見面。我出獄回來後,周清玉跟我說:「你太太都避不見面。」我說:「她的顧慮是對的,因為被抓進去,萬一她有事情,這些小孩怎麼辦,傷害最大的是這些小孩。」小孩也曾說過,她們小學在高雄讀過好幾間學校,後來轉到楠梓,又再轉到臺中,不管到哪裡,老師對她們的態度都會不一樣。她們所經歷的比較複雜,造成小孩子心理會不平衡。她們會跟我說:「你要是不被捕,我也不會過得那麼難過、被輕視。」現在小孩結婚了,但只有大女兒有連絡,二女兒與小女兒就沒有來往,她們無法諒解,我也不強求。有很多家庭的問題也是無奈,她們都已經結婚了,把各自的家庭顧好才是重點。我目前的太太也是再婚,她的丈夫是生病過世,有兩個兒子。剛好她有兒子,我有女兒,現在她的兒子等於是我的兒子,有些事情反而會跟我說,而不會跟她說,我的女兒也跟她很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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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臺獨聯盟的關係

臺獨聯盟現在是活動社團,而非政治社團。臺獨聯盟一直都是半地下化的團體,因為臺灣政治團體太多,臺獨聯盟遷臺時有很多壓力,所以臺獨聯盟的人不能參與選舉,但現在發現這是一個錯誤。因為一個團體如果沒有政治實力,就無法發動群眾。現在臺灣的政治,如果臺獨聯盟要辦活動,有很多團體就會覺得鋒頭被搶走了不會參與。所以現在臺獨聯盟會參與一些活動,不一定會直接用聯盟的名字去掛,有時候是個人參與,譬如牽手護臺灣、一邊一國等,李應元、王獻極等人就參與其中。如果用臺獨聯盟做號召,可能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參與,但這些活動其實指導的還是臺獨聯盟,甚至姚嘉文的團體「臺灣國家聯盟」也與臺獨聯盟有關。臺獨聯盟是想達到臺灣建國的目的,並不在意名字有沒有被看到。

未落實的轉型正義

我出獄之後因為有音樂這項專業可以討生活,日子過得算是還可以。但有許多政治受難者出獄後,生活都不是很好過,有的是依靠孩子,像郭清淵老師;林再受先生則是依靠政府的補助金,也是很有限,有時候過得不是很好;他只有一個女兒,且已經結婚,還得照顧自己的家庭。

之前的補償金,不是賠償,真的是不公平。關兩年的就有兩百七十萬,有的人關了三十幾年,最多也只能領到上限五百九十萬,槍斃的才六百萬,這樣的差距太大。這是比照二二八的補償方式,我覺得應該是關越久要補償越多,但他們關兩年的補償兩百七十萬,三年的補償三百萬,刑期十年內,多一年多加三十萬;十年以上,一年加二十萬。有一個關了三十六年的,只有五百九十萬,不要說賠償,補償是這樣子的嗎?

我對比較困難的政治受難者,會多少幫助他們,但是每個人個性不同,要幫助人,也要考慮他們的自尊心。其實有的人沒有親人,那些補償金不要說剩下,根本不夠,有的不會理財,一下子就沒了。

說我們是未成功的革命者是比較好聽,但我們還不至於那麼偉大。以當時來說,沒有一個是未成功的革命者,因為革命要有武力、群眾與組織,但當時十個案中有九個案不是如此,像蘇東啟案,他們也還沒到真正武裝起義的程度。所以說,稱我們是未成功的革命者,太過於偉大。

現在政府沒有重視轉型正義,但當時獨裁時期,要說加害者是誰,講起來,我被關的時候,在監獄裡面知道一個人,叫李世傑,是調查局的人。後來被抓,被判死刑,獄中有的人就是在他手裡被抓的,像這種情況,就真的能知道加害者是誰。但我的加害者是誰,那時主要是政策與決策者決定的,比較難以追究。我自己有深切的體驗,因為軍法官有說過,如果不依照指示判決,就換軍法官自己要被關,所以我能說這些法官是加害者嗎?雖然說是有些道義上的責任,但這些人也是無奈,有妻有子,如果不依照指示,他們也要被關進來,多一個人被關。如果上面指示判十年,他只判七年,他就要被關進來,而受審判的人會因此得到七年的刑期嗎?也不會,下一個審判的人還是受到一樣的壓力,不從,一樣就出事。這樣一個接一個,反正一定會判十年,所以不這樣做也不行。依照較客觀的觀點來看,也不能怪這些軍法官,那時判的東西要被上面看過才能執行,真正有問題的是制度,政治案的判決都要經過蔣中正。

民進黨執政時沒有做到轉型正義,其實初期民進黨參與政治的人大多都是關過的政治受難者選舉才選得上,可以說是政治受難者打出來的天下。而陳水扁到選舉時才喊轉型正義,選完卻沒有做;他要連任時,其實大家都是含淚投票,他這樣做,是對還是不對,就留給歷史去評價。不是說因為我們是當初打天下的人,你就要尊重我們怎樣、怎樣。只要是為臺灣好,把我們利用完了再丟在一邊,我們也沒關係。但阿扁的作法,等於是將過去我們幾十年的累積一口氣消耗掉。

在所不惜 只為守護臺灣這片土地

郝柏村之前有說,沒有以前的獨裁,哪來今天的民主。我認為,這句話在某些角度上,的確是有道理,就是因為有獨裁,才有人會去反對、去抗爭、去推翻,然後成就民主。但是更往前面一點看,那為什麼在一開始的時候要實行獨裁,而不是民主?他怎麼不去檢討這一點。當然郝柏村這個人應該很難檢討到那裡啦!如果沒有獨裁,他怎麼可能做到將官、做到行政院長,然後退休了再來說這種話。

我都七十多歲了,現在回頭看,以前做的,用青春、自由、流血去換的那些,到底值不值得呢?看到我們這些人的努力,被後來的人花光光,如果說花了有些價值還沒關係,現在根本是滿臉全豆花,如果這樣看,是會覺得不值得。但如果要說為臺灣這片土地去努力,如果讓我再來一次,我還是會這樣做,一點也不後悔。別說再來一次,如果現在中國要來統一臺灣,我七老八十還是一樣拿菜刀跟他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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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載《停格的情書:高雄市政治受難者的故事》,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發行,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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